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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解撤诉!宁德中院公开宣判5起行政复议案件

2023-03-22 17:52作者:admin来源: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

本网讯  3月20日,宁德中院公开审理了5起涉治安管理处罚的行政复议案件,莆田市政府领导出庭应诉,相关当事人达成和解,原告当庭撤诉。

 

和解撤诉!宁德中院公开宣判5起行政复议案件(图1)


张某烟因彩礼问题与未婚夫翁某强及其家人翁某山、翁某丽、翁某甜等人发生口角,后翁某强等人将张某烟从翁某强家中二楼劝到一楼大厅,在劝离过程中双方发生肢体接触。莆田市公安局荔城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分别对翁某强、翁某甜、翁某丽、翁某亚、翁某山作出5份《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

 

和解撤诉!宁德中院公开宣判5起行政复议案件(图2)


张某烟对荔城分局作出的《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不服,向莆田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其后,莆田市人民政府分别作出 5 份《行政复议决定书》。

 

翁某强等人认为《行政复议决定书》中部分内容严重违背客观事实,遂向宁德中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依法撤销这5份《行政复议决定书》。

 

3月20日,宁德中院公开审理这5起涉治安管理处罚的行政复议案件。

 

宁德中院经审理认为,此案因民间彩礼问题引发,相关民事案件多达14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属于可以适用调解的情形。宁德中院法官通过释法说理,帮助各方达成和解,原告翁某强等5人分别与张某烟达成和解协议,当庭申请撤诉。合议庭经口头评议,决定予以准许,并当庭宣判。至此,该案圆满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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