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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无”船舶被扣押,拿回“自己”的船也犯法!
2023-09-19 17:30作者:admin来源:霞浦县人民检察院
本网讯 日前,由霞浦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朱某某、杨某某盗窃一案,二被告人均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2023年4月12日13时许,被告人朱某某、杨某某雇佣叶某某驾驶快艇至霞浦县海洋与渔业局船舶看管点,将其被扣押的“三无”船舶盗走;并在霞浦县某村杂货铺购买一桶橙黄色油漆及毛刷,将部分船体等改刷后,藏匿于叶某甲修理铺后方海域,混杂在其他船舶中。经霞浦县价格认证中心认定,涉案船舶及船上渔用设备,价值计9887元人民币。
2023年4月18日12时许,被告人朱某某、杨某某被传唤到案。
可能有人会说:他们拿走的是他们自己的船舶,不应该构成盗窃罪,但真的是这样吗?
当被告人朱某某、杨某某的船舶被霞浦县海洋与渔业局扣押之后,霞浦县海洋与渔业局对该船舶就具有了合法的占有权,二被告人明知自己的船舶因属“三无”船舶被霞浦县海洋与渔业局扣押,且将会被拆解,却未经霞浦县海洋与渔业局同意,即私自将船舶开走,并用油漆改变船舶外观,二被告人的行为属于刑法所规定的秘密窃取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被告人朱某某、杨某某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客观上实施了秘密窃取他人合法财物的行为,且经鉴定数额达人民币9887元,数额较大,构成盗窃罪。
检察机关提醒,公私财物的所有权及合法占有权均受法律保护,广大民众要注意,偷偷拿走自己所有但他人具有合法占有权的物品,同样可能构成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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