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宁德
微信群变赌场,群主已获刑……
2024-02-20 17:22作者:admin来源:福鼎市人民法院
本网讯 “我进10分。“我进35分。”“我输45分……”2022年6月以来,有一群人每天都在一个名为“11”的微信群里发着这样的话和一张张“结算单”,随即就有人在群里发红包,这是什么群?这些红包又是谁发给谁的呢?
2022年6月,被告人彭某强建立名为“11”的微信群,拉拢小蔡等二十余名赌客进群,利用“XX麻将”手机软件进行网络赌博,其负责管理该微信群,并为赌客提供支付结算、担保服务。参赌人员加入微信群后,在手机软件上以玩“钓蟹”的方式进行赌博,每把赌局终结后,赌客将输赢情况截图发送至微信群,按照一积分兑换一元的比例由彭某强进行赌资结算和赔付,彭某强按照赌客赢100元抽取5元的比例进行抽头渔利。
截至案发,彭某强利用“11”微信群接收赌资150761元,从中非法获利10000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彭某强以营利为目的,利用网络游戏APP开设赌场、通过邀请他人加入微信群的方式招揽赌客进行网络赌博,为赌客结算支付并抽头渔利,其行为已构成开设赌场罪,综合其犯罪情节及认罪表现等,遂依法判决:被告人彭某强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虚拟空间更不是“赌博乐园”,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利用网络开设赌场必将受到刑罚的制裁,切勿心怀侥幸踏入“法律禁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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