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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租赁风波起 诉前调解促言和
2024-12-09 17:17作者:记者 龚丽雯 通讯员 袁丽婷来源:福建法治报
本网讯 近日,福鼎市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租赁合同纠纷案,将纠纷在诉前阶段高效化解。
2023年9月,李某向某汽车租赁公司租车并签订《汽车租赁合同》,约定租赁期限为2023年9月起至还车时,租赁价格为每月12500元。一个月后,李某因酒驾发生交通事故,导致车辆损坏,维修费合计13080元。因李某无力支付维修费,由租赁公司代垫10000元。直至2023年12月李某还车,其还有4000元租金未付,车辆维修费亦未支付,合计14000元。租赁公司多次向李某催讨无果,遂诉至福鼎法院。
立案后,承办法官积极联系双方了解相关情况。李某承认结欠租赁公司14000元的事实,但表示其无法一次性付清,希望能分期偿还。承办法官遂与租赁公司联系,告知李某的经济情况及调解意向。经法官释法说理,最终达成租赁公司放弃利息并且由李某分期偿还欠款14000元的调解协议,于诉前化解了该起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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