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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息诱饵+借新还旧”!一男子集资诈骗2764万,被判十年六个月

2025-06-13 11:27作者:小编来源:宁德中院、寿宁法院

本网讯  “短期周转,高额回报,绝对靠谱!”这样的投资话术,你心动了吗?小心!你以为的"理财捷径"很可能是不法分子精心设计的诈骗陷阱!让我们一起来看看一起集资诈骗罪案。

 

基本案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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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至2021年,王某鑫虚构其经营网络游戏账号、装备收售倒卖等项目,以短期周转资金为由,承诺支付高额利息,通过本人及亲友宣传推介吸引投资。其将骗取的资金用于网络赌博,并以借新还旧(用后期投资者的本金支付前期投资者的利息)方式支付被害人本金利息,剩余款项被其挥霍。经鉴定,王某鑫共向18名被害人集资,总金额达2764万余元,至案发前仍有997万余元未返还。王某鑫被公安机关抓获后,检察机关以王某鑫涉嫌集资诈骗罪,依法向寿宁法院提起公诉。

 

裁判结果

 

寿宁法院经审理,对被告人王某鑫以集资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万元。同时,责令被告人王某鑫于判决生效之日向各被害人退赔共计997万余元。

 

典型意义

 

不法分子以虚假宣传和高额回报为诱饵,非法吸收公众资金,并通过“借新还旧”方式维系犯罪活动,直至资金链断裂,该行为不仅严重扰乱金融秩序,更造成众多投资者巨额财产损失。

 

法官提醒,投资理财请选择正规投资渠道,避免参与未经批准的非法集资活动,任何承诺高额回报、保本付息的投资项目都可能存在风险,投资者应保持理性,在投资前,务必对投资项目进行充分调查,切勿因一时贪念而因小失大。如发现可疑投资活动或已遭受损失,请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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