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宁德

杂牌贴成“名”牌 偷梁换柱获刑

2025-07-23 13:11作者:记者 龚丽雯 通讯员 廖梦旖来源:福建法治报

  为牟非法利益,男子将山寨水泵“包装”成知名品牌。近日,福鼎法院审结该起假冒注册商标案,判处被告人叶某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二万五千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2022年9月,叶某为获取非法利益,采购其他品牌电机、水泵外壳,并在未取得某泵业公司许可使用的情况下,订做了带该公司商标的铭牌及说明书等材料,在其住所组装成假冒的该品牌水泵。其后,叶某以148104元的价格,将上述水泵销售给福建某公司,从中获利12000元。后该设备被安装使用于宁德某厂房项目。2024年8月,被告人叶某向公安机关投案,退出违法所得12000元,并赔偿某泵业公司40万元,取得谅解。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叶某未经注册商标所有权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综合其犯罪情节、认罪表现及社区矫正机构评估意见等,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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