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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法】“网恋”变“诈骗”!网恋女友掏空钱包玩消失,获刑4个月!

2025-08-18 15:36作者:小编来源:清正蕉城

本网讯  网恋有风险,交友需谨慎!恋爱的甜蜜容易让人在其中迷失,特别是“网恋”更可能是对方设计好的陷阱,一旦踏入很可能感情、钱财被骗一空!

 

以为是缘分天降,没想到是骗子登场。已婚女子潜伏相亲平台,以恋爱为名连骗 11 笔钱,甚至哄走被害人手机,最后拉黑删号跑路。这种“爱情杀猪盘”,法院怎么判?近日,蕉城法院对一起诈骗案依法判决,一起来看看吧。

 

基本案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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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审理查明,2016年11月,被告人钟某兰与钟某深登记结婚。2024年3月,钟某兰因经济拮据,便产生通过网恋骗取钱款的想法。随后,被告人钟某兰关注专门发布相亲内容,昵称为“幼儿园~某老师”的抖音号,并在该抖音账号预留自己的微信号。同月18日,被害人刘某关注上述抖音账号,并添加钟某兰微信,二人逐渐发展为网恋关系。同年3月19日至4月14日,钟某兰编造孩子生病、支付房租、购物、还债等事由向刘某索要钱款11次,共计4524元。2024年4月20日,钟某兰谎称卖掉手机给孩子看病、备用手机不好,骗取刘某一部IPhone12promax手机(经评估,价值3217元)。同年5月5日,钟某兰拉黑刘某微信,更换电话号码。2024年5月6日,被害人刘某发现被骗后遂报警。

 

判决结果

蕉城法院认为,被告人钟某兰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计7741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应予依法惩处。公诉机关的指控成立。被告人钟某兰具有坦白情节,并认罪认罚,予以从轻处罚。被告人钟某兰退赔全部赃款,取得被害人谅解,酌情从轻处罚。综合本案犯罪事实、情节、认罪悔罪表现等具体情节,遂判决如下:

 

一、被告人钟某兰犯诈骗罪,判处拘役四个月,缓刑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已缴纳)。 

 

二、公安机关扣押在案的IPhone12promax手机一部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置,与本案犯罪事实无关的,发还被告人钟某兰。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法官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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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恋”因带有一定虚拟性,容易被不法分子利用于实施诈骗等犯罪活动。在此提醒广大网友,网络交友需谨慎,不要轻易透露个人隐私,尤其要警惕刚认识就过度热情、频繁谈及金钱的对象;在投入感情前务必核实对方身份,不要轻信网友打造的“人设”,涉及转账、借钱、赠送贵重物品时,务必多留个心眼,可通过视频通话、核实身份信息等方式确认对方所言真实性;若发现被骗,要第一时间保存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等证据,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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