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宁德

假关系,真诈骗!宁德一男子谎称能疏通司法机关关系,诈骗表妹钱财

2026-01-20 11:01作者:小编来源:公信福鼎

本网讯  “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这句话早已家喻户晓,但仍有人心存侥幸触碰红线,更有甚者醉驾被查后不主动认错悔改,反而想靠“找关系”逃避处罚,最终不仅没如愿,还落入了他人的诈骗圈套。

 

2023年9月的一个夜晚,李某在福鼎某酒馆喝酒后,驾驶摩托车回家途中发生交通事故被交警查处。数日后,李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公安机关取保候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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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争取判处缓刑或作不起诉的结果,李某心急如焚,便与其妻子商议,希望能通过找关系“摆平”此事。随后,二人便联系表哥张某茂,请求帮忙疏通关系。张某茂当即谎称可以帮忙做关系,但需要资金用于找人打点。其妻子对此深信不疑,当天便委托他人将现金15000元交给张某茂。但这笔款项最终被张某茂挥霍,用于个人日常开销。

 

2024年3月,李某接到检察院办理手续的通知,张某茂得知后,再次编造谎言,声称到检察院找人疏通关系,需要花钱购买香烟送礼。李某信以为真,便通过微信向张某茂转账1500元。这笔钱款同样被张某茂用于个人消费。

 

2024年4月,李某因犯危险驾驶罪被福鼎法院判处拘役二个月,并处罚金4500元。李某刑满释放后,第一时间找到张某茂“算账”,想要核实“疏通关系”的相关情况,一番追问下才得知自己从头到尾都被欺骗,愤怒之下当即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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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2月,张某茂在福鼎市山前街道某店门口被公安机关抓获。案发后,张某茂赔偿李某损失16500元,取得被害人谅解。

 

法院认为:

 

张某茂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张某茂有前科劣迹,酌情从重处罚;退赔被害人全部经济损失,并取得对方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并当庭自愿认罪,遂依法判处被告人张某茂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6000元。

 

法官说法:

 

违法犯罪行为触犯了法律红线,一些人难免心生焦虑和恐慌,总想着“托关系”“找门路”,试图通过花钱来逃避法律制裁,殊不知落入不法分子的诈骗陷阱。法律红线不容触碰,司法公正不容亵渎。根据相关规定,任何领导干部和司法机关内部人员不得违规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找关系”“走后门”根本行不通,纯属无稽之谈,诈骗行为必将受到法律严惩,无论编造的理由多么冠冕堂皇最终也难逃法律制裁。

 

同时,请托行为本身具有违法性,受害人通过行贿、找关系来干扰司法公正也是违法的,基于不法原因给付的被骗财物,可能面临被依法予以没收的后果。


编辑:范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