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宁德
福安市司法局开展“好书照亮人生关爱社矫人员”赠书活动
2020-07-28 21:13作者:2015-5-13来源:
为了认真贯彻实施福建省司法厅、福建省总工会、共青团福建省委、福建省妇女联合会《关于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的意见》的文件精神,5月7日上午,福安市司法局联合市纪委、市总工会、市检察院、团市委、市妇联等单位在阳头人民广场举办了“好书照亮人生.关爱社矫人员“赠书活动。市委常委、市总工会主席徐燕蕴等有关单位领导出席活动,全市22个司法所共选送180名社区服刑人员参加。活动仪式由市司法局兰伏铃局长主持。
赠书仪式上,徐常委作了重要讲话,他指出社区矫正制度是我国司法制度的重要创新举措,体现了宽严相济的司法理念和以人为本的关爱、关怀思想;社区服刑人员也是社会大家庭的一分子,虽然犯过错误,给社会造成了一些不良影响,但人非圣贤,孰能无过,犯错并不可怕,可怕的是知错不改,我行我素;并且倡议社区矫正人员要善于读书、读好书,主动改造自己的世界观、人生观,历练强大的内心力量,从而使自己的生活走向坦途。活动中,社区服刑人员代表做了表态发言,表达了自己渴望回归社会和被社会接纳的愿望,并表示今后积极学习,好好改造,用知识武装自己,作一个对家庭、对社会负责任的人。
赠书仪式上,徐常委作了重要讲话,他指出社区矫正制度是我国司法制度的重要创新举措,体现了宽严相济的司法理念和以人为本的关爱、关怀思想;社区服刑人员也是社会大家庭的一分子,虽然犯过错误,给社会造成了一些不良影响,但人非圣贤,孰能无过,犯错并不可怕,可怕的是知错不改,我行我素;并且倡议社区矫正人员要善于读书、读好书,主动改造自己的世界观、人生观,历练强大的内心力量,从而使自己的生活走向坦途。活动中,社区服刑人员代表做了表态发言,表达了自己渴望回归社会和被社会接纳的愿望,并表示今后积极学习,好好改造,用知识武装自己,作一个对家庭、对社会负责任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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