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宁县南阳司法所假释人员现身说法
本网讯 近日,寿宁县司法局南阳司法所以假释人员现身说法对辖区内的10名社区矫正人员进行了集中警示教育,进一步提高对社区矫正人员的转化教育效果。
杨某某是南阳司法所的一名在矫假释人员,他向全体社区矫正人员讲述了自己曾经在监狱里的生活、劳动和学习情况,以及监狱中的管理制度。他告诉矫正人员,监狱里没有自由,每天早上6点45分出工,晚上6点收工,上班期间按时完成任务,保证劳动质量;在规定时间上厕所,中午没有午休,6点收工回来就餐,晚上7点在大厅集中学习,学习法律法规,牢记监规纪律,并等待监狱领导随时抽查。不会背监规就等待处罚,如果受到处罚,取消一年来获得的成绩。每当睡觉的时候,因为想家、想亲人,想女儿,所能做的就是化思念为动力,努力工作,好好改造学习,争取拿到“劳动积极分子”得到减刑或假释。杨某某说到:“假释这天,我能回家与未见过面的女儿,还有老婆、父母、亲人团聚,心里无比的高兴。当见到4岁,齐腰高的女儿时,我不禁流下了内疚的泪;还有一件非常遗憾的事,在狱期间,我父亲生病去逝,我假释出狱回家已是过去的事,也没能见上最后一面。现在,我希望每一位在坐的和我一样的社区矫正人员,要好好珍惜政府给我们接受社区矫正的机会,一定要遵纪守法,好好接受矫正,没有在监狱服过刑的人,永远也体会不到现在拥有的自由。”每位服刑人员听后为之感动,有的默默流下泪水。
在教育学习会上,司法所吴所长指出,近段时间有个别社区服刑人员思想不够端正,认为自己已被法院判处缓刑就拥有绝对的自由,大墙之外无约束。针对这一情况的出现,所长告诫全体社区服刑人员,法院判处缓刑、假释等非监禁刑,是让你们更好的接受改造,适应社会、照顾家庭。它是无形的铁牢,是给你们一次重生和自我救赎的机会。要珍惜目前的改造环境,加强自我服刑在矫意识,遵纪守法,引以为戒、积极接受社区矫正的各项管理规定。最后,结合部分矫正人员实际表现情况对所有在册矫正人员给予晓之以情、动之以理、告知以法进行教育,提升了教育的感染力,端正了社区矫正人员矫正态度,为社区矫正人员今后自我改造打下了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