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寿宁县犀溪司法所:三调联动化解纠纷
2020-07-28 21:15作者:2017-6-2 洪仙知来源:
本网讯 “请双方当事人认真阅读协议后签字,至此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再起事端……”近日,寿宁县犀溪司法所与综治办、犀溪派出所历时7天,十多次协商调解,将一起意外死亡纠纷成功调解。
据了解,5月20日凌晨,际武工业园区某公司江西籍门卫胡某明的尸体在武溪村河边被发现,经寿宁县公安局刑侦大队调查,初步认定为意外死亡。此后,死者胡某明家属一行从江西赶到犀溪,并以死者与公司存在雇佣关系为由要求公司赔偿40万。公司法定代表人余某认为胡某明的死亡属意外且在非上班时间,责任不在于他们,不应赔偿,但可以考虑给予适当的人道主义补偿。了解此事后,犀溪综治办、司法所、派出所立即组成调解小组进行调解。由于双方提出的金额差距太大且死者家属情绪异常激动,数次调解无果,陷入僵局。
随后,司法所调解员对家属进行安抚,在交谈中了解到死者家庭经济情况较为困难,而且还有一位老父亲需要赡养,这次事故给他们家庭造成了严重的创伤。调解员以此为切入点,对死者家属表示同情和理解,以缓和他们的情绪,接着就事件的前因后果进行分析,让其了解此次事件属意外事件,该公司责任较小。通过司法所调解员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的分析,他们愿意就赔偿金额适当降低。在这种情况下,司法所与综治办、派出所又积极召集双方再次调解,最终达成协议,该公司愿意以人道主义名义补偿胡某明家属15.8万元,并承担死者的遗体存放费及家属食宿。死者家属最终同意,双方自愿签订协议,并保证不以此事为由再起冲动。
近年来,犀溪司法所对各类矛盾纠纷进行排查,并逐一登记建档、及时化解。同时,联合乡镇综治办,派出所,推行公安调解、人民调解、司法调解“三调联动”,做到哪里有矛盾纠纷,哪里就能开展调处工作,及时将各种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从源头上避免民转刑案件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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