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宁德
寿宁:宽严相济 规范社区矫正
2020-07-28 21:15作者:2017-6-5 王莹来源:
本网讯 近日,寿宁县大安司法所对一名违反社区矫正监管规定的社区服刑人员给予了口头警告处分。
日前,社区服刑人员陈某林未按时参加司法所组织的集中教育学习,工作人员多次拨打其定位手机,陈某林故意不接。大安司法所为严肃社区矫正管理,召集社区矫正小组成员对陈某林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并给予口头警告处分,重申了社区矫正监管规定。
经过处罚与教育,陈某林表示已经充分认识到自己行为的错误性,也明确了自己行为所带来的后果,并表示今后将加强对法律法规的学习,遵守社区矫正相关规定,服从监管,积极改造。
近年来,大安司法所严肃社区矫正管理,对不服从监督管理规定的社区服刑人员采取警告措施,对违反社区矫正管理规定情节严重的服刑人员撤销社区矫正并对其进行收监;同时,对表现优秀的社区服刑人员进行奖励,对存在困难的服刑人员进行帮扶。大安司法所“宽严相济”的管理措施,保障了社区矫正工作依法、规范、有效的开展,有效防止辖区脱漏管现象和重新违法犯罪行为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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