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宁德
区服刑人员现身说法讲述自己被治安拘留的经历
2020-07-28 21:15作者:2018-6-29 兰淑珍来源:
本网讯 “今后我一定会遵守规定,绝不再犯错……”6月27日上午,寿宁县下党司法所开展服刑人员集中教育学习,社区服刑人员吴某在会上讲述自己的特殊经历。
今年5月,吴某因违反社区矫正监督管理规定未随身携带定位手机,未经审批出县域而被治安管理处罚,处以行政拘留五日并处罚款贰佰元,期间其妻子临盆在即。
“因为一时疏忽和侥幸心理未遵守请假等制度,被行政拘留五日差点见不到孩子出生,还在全县集中学习中被训诫,现在已经深刻的认识到了事情的严重性,今后绝不再犯”吴某表示。
“社区服刑让你能陪伴孩子出生,但不遵守监管规定照样能让你回到高墙内,缺席孩子的成长,大家都必须时刻警醒自己,遵纪守法,珍惜自由”兰淑珍说道。
会上还传阅了公安机关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因本月新入矫一名服刑人员,组织学习了《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对照《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和《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条款,兰淑珍对《行政处罚决定书》作了解释说明。会上还重申了请假外出等重要规定。学习结束后,辖区内其余4名服刑人员均表示会以吴某为戒,时刻警醒自己,严格遵守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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