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安市司法局严把“四关”筑牢社区矫正监管安全防线
本网讯 福安市司法局切实履行社区矫正职责,认真做好社区服刑人员的监督管理、教育矫正、社会适应性帮扶等社区矫正日常工作,严把 “四关”筑牢社区矫正监管安全防线,有力维护法律的严肃性和社会的和谐稳定。2018年,全市共接收审前社会调查245件,新接收社区服刑人员209人,期满解矫240人,目前在册社区服刑人员289人,矫正期间再犯罪率为零。
一、加强入矫教育,严把社区矫正“入矫关”
福安市司法局全年共邀请宁德监狱民警7次,对209名新接收社区服刑人员开展入矫教育,将课堂化教育与行为养成训练相结合,以学习报告用语、队列训练、训诫教育为主要形式,引导社区服刑人员学规范、知规范、守规范,促进教育矫正质量提高。社区服刑人员入矫教育主要是在工作人员的组织下,通过先后观看视频《宁德监狱服刑人员一日基本规范》和《福安市社区矫正入矫第一课》,进一步增强了社区服刑人员的身份意识和纪律观念。
二、落实奖惩考核机制,严把服刑人员“奖惩关”
坚持以制度促规范,以奖惩促进步,充分利用社区服刑人员奖惩考核机制,提升社区矫正监管实效。根据《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福建省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细则》的规定,对不服从教育、改造,不遵守矫正规定的社区服刑人员,给予警告、建议撤销缓刑、提请收监等相应处罚。2018年全市撤销缓刑、撤销假释收监3人,对表现好的给予加分表彰。
三、严格落实外出报告制度,严把服刑人员请假“审批关”
各司法所切实负起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监管帮教责任,告诫社区服刑人员严格遵守社区矫正监管规定,按时报告思想和活动近况,严禁不假外出,定位手机保持24小时畅通并随身携带,做到不关机、不欠费、不越界,远离酗酒、赌博、滋事等不良社会现象。按照市局请假规定,对符合请假条件的,严格审批程序,做好外出期间日常监管,返回后及时办理销假手续。对违反社区矫正规定不假外出的,视情节给予处罚。
四、依法加大监管力度,严把社区矫正“检查关”
加强日常监管,督促社区服刑人员按时汇报,定期组织集中学习和公益劳动,加大走访和手机抽查力度,必要时要求社区服刑人员到所、局报告说明情况,防止脱管。市局分管领导也经常带队随机到司法所开展点验活动,对在场的社区服刑人员进行点验和纪律重申,并作训诫讲话,进一步提高社区服刑人员的身份意识、法制意识和责任意识,强化了社区服刑人员的监管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