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调对接法情融合 成功化解矛盾纠纷
本网讯 近日,柘荣县乍洋乡公对接手法与情融合,成功化解一起人身损害赔偿矛盾纠纷。
据悉,2月24日,乍洋乡人民调解委员会接到乍洋派出所提出对黄某被伤害一事进行诉前调解,乍洋乡司法所按照公调对接程序及时进行受理。郑某与黄某于2017年10月5日发生口角,双方发生肢体冲突后,黄某受伤。2017年10月10日黄某第一次正式就医,前往柘荣县医院进行CT检查,后经柘荣县公安局物证鉴定室鉴定损伤程度属轻伤二级。2019年6月5日,郑某先行支付给黄某医疗费人民币15000元整,黄某后续未再提出诉求。随着案件的程序推进,郑某对黄某受伤结果提出质疑,认为黄某受伤与就医时间,中间相隔五天,存在二次受伤的可能,要求追回赔偿款,并在村内四处“喊冤”,引发本次矛盾纠纷。
调解员接到案件后,及时与乍洋派出所对接,对案件资料进行先期梳理,同时与双方当事人电话进行沟通。在了解基本情况、掌握双方诉求后,联合检察院、公安局等部门工作人员,深入双方家里,调解人员坚持法与情并行,耐心做好法律解释与服务工作,同时强化情感融化。一方面告知郑某及其家人,人身损害赔偿的相关法律法规,让其了解对黄某伤害一事应负的法律责任。另一方面对黄某进行情感融化,通过调查了解,黄某家境还是比较不错,身体也恢复的不错,而郑某家庭条件比较贫困,便对黄某及其家人,晓之以情、动之以情,本着“冤家宜解不宜结,远亲不如近邻”的理念,希望黄某能主动退一步进而化解矛盾。经过耐心劝说,最终双方同意和解。
因为疫情原因,为尽量少聚集、少接触,乍洋司法所工作人员将调解协议提前通过微信发给双方查看,并且电话及时沟通,根据双方意见进一步修改,意见统一之后,2020年3月5日,双方在柘荣县乍洋乡人民调解委员会签订调解协议书。调解协议签订完毕后,郑某家人当场代替郑某向黄某道歉,出具保证书保证郑某及家人以后不在提及此事,黄某则当场出具谅解书,双方对在场工作人员都表示了感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