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宁德

古田法院生态环境车载巡回法庭在乡村开庭

2020-07-28 22:49作者:李敏来源:
    本网讯 11月24日,古田法院生态环境车载巡回法庭到城西街道宝峰村开庭,对叶某森林失火案进行宣判。

    被告人叶某于2014年12月18日在宝峰村“马山前岗头(瓦厂)”山场烧杂草准备种菜,不慎引发森林火灾。过火林地面积184.5亩。被告人叶某在扑火中被烧伤。案发后,被告人主动投案自首,支付了扑火人员工资,同时积极支付补植复种保证金,并取得了受害人谅解。法庭据此以失火罪判处被告人叶某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缓刑两年。

    当天,针对部分群众法律意识淡薄等情况,县法院还通过设置宣传展板、分发宣传单等形式送法上门。

    据悉,今年以来,古田法院生态环境车载巡回法庭积极开展环翠屏湖生态环境保护活动,严厉打击翠屏湖流域破坏生态环境的犯罪行为,建立翠屏湖流域涉及生态环境纠纷的联动化解机制,将调解贯穿于生态环境各类案件的审理过程,促成纠纷以调解、和解方式解决。2015年1-10月共审结涉及生态环境刑事案件21件、民事案件93件,诉讼外圆桌化解生态环境矛盾纠纷86件,用实际行动将大量的纠纷解决在初始,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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