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宁德
“双微”曝光老赖,失信者无处可藏
2020-07-28 22:50作者:2016-8-31来源:
本网讯 “徐法官,微信、微博上有我的失信信息,我现在把钱还了,可以屏蔽掉吗?”被执行人肖某和张某向屏南法院执行法官询问。
前不久,肖某和张某在屏南法院微博、微信发布了关于他们的失信信息及照片后,主动履行了法院判决确定的义务,清偿了所欠的债务及利息人民币54000元。
2013年7月18日,被告肖某以种菇为由,与原告屏南县农村信用联社长桥信用社签订借款合同,向原告借款50000元,合同约定被告肖某利息按月利率9.1‰计算,借款期限为2013年7月18日至2014年5月17日止。被告张某签署共同偿还贷款确认书,承担共同承担责任,被告张某全、江某铨、江某生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合同签订后,原告于当日交付借款50000元给肖某。借款到期后,借款本息肖某未还。原告见多次追讨无果,将肖某、张某、张某全、江某铨和江某生告到法院,屏南法院判决被告肖某、张某应向原告偿还借款本金50000元及利息。被告张某全、江某铨、江某生对上述第一项的款项承担连带偿还责任,判决生效后,被告一直未能支付此笔款项,原告依法向2015年屏南法院申请了执行。
该案立案执行后,因未发现五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申请执行人同意本次执行程序终结执行,屏南法院对该案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此后,为维护申请执行人的权益并打击被执行人规避执行的行为,屏南法院依法决定将肖某、张某、张某全、江某铨、江某生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同时利用微信、微博平台曝光五人失信被执行人信息,曝光的失信信息中列着姓名、性别、身份证号、执行依据文号、法律生效文书确定的义务以及照片。曝光后不久,被执行人张某出现在法院执行部门提交了信用社还款证明,并主动履行了法律生效判决确定的全部义务。
经执行法官了解,原来,被执行人肖某因被曝光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人在外地却没办法买到票回家,被执行人张某想要再次贷款却因征信有问题无法申请,探明原因是未履行判决义务,被屏南县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被公布在法院的微博、微信上,无奈只好偿还借款,主动履行了法院生效判决确定的法律义务。
“从2013年的失信黑名单,到现在的微博、微信曝光,我院将‘老赖’曝晒在烈日底下,对他们的信用、经济利益、个人名誉、交易机会等进行全方位挤压,令其在行政审批、融资信贷、市场准入等方面受到诸多限制。同时,结合限制高消费、限乘、限出境等举措,挤压‘老赖’们的生存空间,最大限度的保障申请执行人的利益。”屏南法院执行局局长张建平介绍。
如今,借助多平台曝光,对被执行人采取限制高消费、限制出境等措施,已让许多案件有效顺利执结。
据统计,屏南法院从2016年1月份至7月份,已经将991名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义务的老赖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将其信息网上公开,除此之外,还对被执行人针对性地发出限制高消费、限制出境等措施,多管齐下提升执行力度,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反响。
前不久,肖某和张某在屏南法院微博、微信发布了关于他们的失信信息及照片后,主动履行了法院判决确定的义务,清偿了所欠的债务及利息人民币54000元。
2013年7月18日,被告肖某以种菇为由,与原告屏南县农村信用联社长桥信用社签订借款合同,向原告借款50000元,合同约定被告肖某利息按月利率9.1‰计算,借款期限为2013年7月18日至2014年5月17日止。被告张某签署共同偿还贷款确认书,承担共同承担责任,被告张某全、江某铨、江某生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合同签订后,原告于当日交付借款50000元给肖某。借款到期后,借款本息肖某未还。原告见多次追讨无果,将肖某、张某、张某全、江某铨和江某生告到法院,屏南法院判决被告肖某、张某应向原告偿还借款本金50000元及利息。被告张某全、江某铨、江某生对上述第一项的款项承担连带偿还责任,判决生效后,被告一直未能支付此笔款项,原告依法向2015年屏南法院申请了执行。
该案立案执行后,因未发现五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申请执行人同意本次执行程序终结执行,屏南法院对该案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此后,为维护申请执行人的权益并打击被执行人规避执行的行为,屏南法院依法决定将肖某、张某、张某全、江某铨、江某生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同时利用微信、微博平台曝光五人失信被执行人信息,曝光的失信信息中列着姓名、性别、身份证号、执行依据文号、法律生效文书确定的义务以及照片。曝光后不久,被执行人张某出现在法院执行部门提交了信用社还款证明,并主动履行了法律生效判决确定的全部义务。
经执行法官了解,原来,被执行人肖某因被曝光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人在外地却没办法买到票回家,被执行人张某想要再次贷款却因征信有问题无法申请,探明原因是未履行判决义务,被屏南县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被公布在法院的微博、微信上,无奈只好偿还借款,主动履行了法院生效判决确定的法律义务。
“从2013年的失信黑名单,到现在的微博、微信曝光,我院将‘老赖’曝晒在烈日底下,对他们的信用、经济利益、个人名誉、交易机会等进行全方位挤压,令其在行政审批、融资信贷、市场准入等方面受到诸多限制。同时,结合限制高消费、限乘、限出境等举措,挤压‘老赖’们的生存空间,最大限度的保障申请执行人的利益。”屏南法院执行局局长张建平介绍。
如今,借助多平台曝光,对被执行人采取限制高消费、限制出境等措施,已让许多案件有效顺利执结。
据统计,屏南法院从2016年1月份至7月份,已经将991名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义务的老赖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将其信息网上公开,除此之外,还对被执行人针对性地发出限制高消费、限制出境等措施,多管齐下提升执行力度,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反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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