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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留吸毒不知罪 被判入刑悔莫及

2020-07-28 22:51作者:2017-5-2 林如婷来源:

本网讯   就算自己不吸毒,为吸毒人员提供吸毒场所,也是违法的。近日,霞浦县法院审结一起容留他人吸毒被判刑案,被告人林某被以容留他人吸毒罪,依法被判处有期徒刑13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8000元。

 

据悉,20164月至6月,林某在其出租房内先后10余次容留吸毒人员黄某、林某甲吸食冰毒。不久后,林某和其朋友黄某、林某甲在该房内被公安机关查获。当场查扣疑似毒品若干、手机1部、“冰壶”3个。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林某提供场所,多次容留他人吸食甲基苯丙胺,其行为已构成容留他人吸毒罪。被告人林某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可从轻处罚。综上,霞浦县法院遂作出如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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