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宁德
霞浦县法院公开宣判一起贩毒案件
2020-07-28 22:51作者:2017-7-6 陈琳琳来源:
本网讯 由霞浦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一起贩卖毒品案件,经该县法院审理,于近日公开宣判,被告人汤某某犯贩卖毒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2016年9月间,被告人汤某某先后两次在霞浦县某村一桥头附近,分别向吴某某贩卖从别处购得的甲基苯丙胺(俗称冰毒)两小包约2克。第一次得款150元,吴某某尚欠其50元;第二次吴某某未支付毒资,欠其200元未还。
2016年11月11日,被告人汤某某在霞浦县某村被公安机关抓获,并当场从其驾驶的二轮摩托车上查获隐藏的疑似冰毒4小包。被扣押的疑似冰毒实测净重为1.4166克,均检出甲基苯丙胺成分。
办案检察官介绍,该案案情虽简单,却是毒品犯罪的典型——犯罪分子往往“以贩养吸”,既是贩毒人员,又是吸毒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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