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安法院开展中秋拘留行动,让失信被执行人无处遁形
本网讯 9月24日上午,福安市法院执行干警整装待发,利用被执行人回家过节的有利时机,开展中秋拘留行动。此次行动共出警12人,警车4部,共执行案件10件,查找被执行人10处,拘传2人,达成和解2人,执行到位4.5万元。
执行地点一:福安龙城锦江
“咚咚咚”一阵敲门声后,被执行人黄某打开房门,看到福安法院执行干警,一脸错愕,没想到中秋节这天还会被法院找上门。
被执行人黄某发与陈某民间借贷一案,福安法院作出民事判决书,判决黄某发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陈某借款人民币5万元及利息后,黄某发未履行生效的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
后经陈某向福安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于向其发出执行通知书,责令其十日内履行判决义务,黄某发仍逾期未履行。经多次要求黄某发履行生效文书相应义务无果后,执行干警于中秋节当天前往(龙城锦江)黄某发家中,将其依法拘传至法院,最终,在法官的协调下,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黄某发当场还款3万元,余下借款年底还清。
执行地点二:赛岐镇
郑某兵与被执行人关某仁、郭某芳民事纠纷一案,福安法院于2017年10月24日作出民事判决书,判决关某仁、郭某芳应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一次性偿还郑某兵借款62700元并支付利息。判决生效后,关某仁、郭某芳未履行生效的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
2018年3月1日,郑某兵向福安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经查,被执行人名下无可供执行财产。但申请人表示其具备经济能力,逃避执行,行踪不定。
中秋当天执行干警前往赛岐镇关某仁住所,经敲门后,只有一小孩前来开门,进屋搜查未见关某仁,只见其妻子与孩子,干警用其妻子的电话拨打给关某仁询问去向。随后干警们分为两批,一批前往关某仁去处搜寻,另一批在其家中等候。不久,关某仁回到家中,执行干警将其依法拘传至法院,在法官协调下,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关某仁当场还款1.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