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宁德

“老赖”无处躲藏,卖菜偿还欠款

2020-07-28 22:52作者:2018-10-8来源:

    本网讯  近期,屏南县法院执行干警接到申请人提供的线索,称被执行人李某在路下乡镇出现。时值中午,正值大家午休时间,执行干警接到通知后立刻驱车赶赴现场,经过半个多小时车程便到达路下乡,并在一小摊前截获正在搬运蔬菜的被执行人李某。被抓获之时,李某仍表示目前没钱,过段时间等蔬菜卖完拿到货款之后再到法院履行。鉴于过往执行法官的走访情况及被执行人的信用情况,我院执行干警决定对被执行人先行拘留。


    据悉,被执行人李某是一起人格权纠纷案件的被执行人。该案立案执行四年多,承办法官多次走访,被执行人一直以“没钱、等经济好转再还”等理由推脱不履行判决书所判定14000余元的赔偿义务,导致该案一直停滞不前。我院干警多方电话联系无果,基于对案件的执行现状及被执行人的还款态度等综合考虑之后,承办法官决定对李某采取拘留措施。


    眼看着执行干警要将其带走,被执行人李某这才表示愿意想办法先筹借一部分钱还给申请人,但目前经济比较困难只能凑到一部分,且当前正值蔬菜收割的农忙时节,剩余部分等蔬菜收完有经济收入之后慢慢偿还。经与申请人联系,核实被执行人确实以种菜谋生的基本情况后,执行干警综合考虑被执行人当前情况,认为让其收割蔬菜有利于后面债务履行,故在被执行人李某交纳5000元执行款,并作出还款计划后,没有再对其进行拘留。基于申请人反映被执行人平常态度较为恶劣,执行干警还对被执行人进行了口头警告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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