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宁德
小孩玩耍闹别扭,父亲护犊竟出手伤人
2020-07-28 22:53作者:2019-2-15 缪玮婷 来源:
本网讯 爱玩是孩子的天性,但是孩子们一起玩耍时难免会因为争夺东西或其他原因引起摩擦。日前,福安一位父亲竟因孩子之间的小摩擦而生气,甚至大打出手。
某日晚,游某雲(9岁)与郑某光的孩子一起玩耍。20时许,郑某光听说其子被游某雲殴打,遂赶到福安市城南街道找到游某雲,朝游某雲的脸部打了两巴掌,后又朝游某雲肚子踢了一脚,造成游某雲头部、腹部受伤。当晚,游某雲到宁德市闽东医院门诊治疗,共住院8天,支出医疗费3293.85元,出院诊断为全身多处软组织挫伤(头部、腹部)。游某雲向福安法院提出诉讼请求:判令郑某光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费、精神损害抚慰金,共计6133.85元。
福安法院审理认为,公民的健康权受法律保护,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身体健康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郑某光仅听说其子被游某雲殴打,未采取正确方式处理孩子间的纠纷,即殴打游某雲致其全身多处软组织挫伤,对本案纠纷的发生具有过错,应对游某雲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经审查,游某雲的经济损失共计5433.85元,遂判决郑某光应一次性赔偿游某雲经济损失共计5433.8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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