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宁德
古田法院首起鉴定人、有专门知识的人出庭作证案件
2020-07-28 22:53作者:2019-3-8 游顺智来源:
本网讯 3月5日,古田县法院公开开庭审理郑某甲、江某乙、郑某丙寻衅滋事案,该案系古田法院首例鉴定人、有专门知识的人同时出庭作证案件。
庭审中,公诉人与辩护人对被害人游某丁的伤情是否构成轻伤二级存在不同意见,分别申请鉴定人、有专门知识的人出庭,就被害人游某丁的伤情是否构成轻伤二级进行论证。
据公诉机关古田县人民检察院指控,2017年2月1日0时许,被告人江某乙和被害人游某丁在酒吧发生口角,被劝离。后游某丁、江某戊乘电梯准备离开时,被告人郑某甲将游某丁拉出电梯,双方发生扭扯被劝离。被告人郑某甲、江某乙、郑某丙和叶庚(另案处理)下楼时见游某丁、江某戊准备乘车离开,遂上前殴打二人。经鉴定,游某丁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案发后三被告人与叶庚共同赔偿游某丁130000元并取得谅解。(文中人名系化名)
目前,该案正在审理过程中。
在我国刑事审判实践中,鉴定人、有专门知识的人不出庭作证的情况非常普遍。鉴定人、有专门知识的人出庭,控辩双方就鉴定意见中的有关问题进行当庭对质,审判人员根据质证的情况对鉴定意见的真伪以及在案件中的证明力作出判断,从而对案件作出正确判决。
编辑:
最新更新
各地动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