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宁:叶兴娇法官工作室,有温度的家事审判
本网讯 从2018年11月份寿宁法院成立家事审判团队以来,共审结离婚案164件,调撤147件,调撤率达89.63%。
今年3月,该院受理了一起特殊的离婚案件。据了解,该案件是第二次起诉到法院,被告是下肢瘫痪生活不能自理的残疾人。双方虽育有两子,但有一个仍在小学读书,家庭仍有负债,家中生活极其困难。考虑到该家庭的特殊情况,审判团队法官决定从社会效果出发,尽力促成原被告达成和解。
随后,法官带着团队成员主动上门到原告托溪家中。为了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给孩子一个完整的家,法官不厌其烦地做原告的思想工作,劝解原被告达成和解,继续维持这个完整的家庭。经过几个小时的释法说理,原被告终于签订调解笔录,达成和解。
类似这样的主动上门调解案例在该院家事审判团队并不是个例。近期,该家事团队还受理了一起原告是小儿麻痹症患者的离婚案件,考虑到其行走不便,对方情绪激动,且经法院传票传唤不到庭应诉,法官多次通过电话做对方的思想工作,平息这起家事纠纷。
“天下之本在家”,家和万事兴。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家庭的前途命运同国家和民族的前途命运紧密相连。所以家事案件不同于普通的民事纠纷,一定要周全考虑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在审理家事纠纷时,要充分发挥家事审判的诊断、修复和治疗作用,清官“巧”断家务事,融法理情理,解法结心结,在依法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时,更加注意依法保护未成年人、妇女、老年人的合法权益,用底线的刻度标注改革的 温度,让人民群众更多地感受家事审判特有的司法“柔情”。
要完善调解前置、婚姻冷静期设置、家事案件调查、心理辅导干预、财产申报、离婚证明书、回访帮扶等制度和反家暴平台,探索专业咨询和辅导机构协助审理机制,使家事审判程序更好适应家事案件特点。
要落实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的要求,推动实现对尚未破裂的婚姻和问题家庭的救治,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民族传统家庭美德,促进家庭和睦,培育良好家风,维护公序良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