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策并用解困境 柳暗花明促执行
本网讯 “墙上尽是‘杀人’的墨迹、门框处吊着一只布偶熊、室内残留着焚烧后的焦黑痕迹……”这样令人触目惊心的场景,出现在日前屏南法院集中执行统一行动,一处即将强制腾房的房产里。在这起强制执行案件的背后,到底有着怎样曲折的过程?
2014年9月,原告孙某与被告林某、陈某签订了一份借款合同,合同约定林某向孙某借款40万元并约定了利息,陈某以其自有房产为林某的借款提供担保。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届满后,林某未能偿还该借款。2017年9月,屏南法院判决林某向孙某偿还该借款及利息,且孙某对陈某的担保房屋享有优先受偿权。然而,林某、陈某未能履行生效判决义务,故孙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屏南法院通过消防部门了解到,该房屋因被大火焚烧有很大程度的损毁,暂时无法进入到屋内。屋漏偏逢连夜雨,该房屋的所有权人,即此案被执行人陈某因犯放火罪仍在监狱服刑,这给法院评估拍卖该房屋以及送达工作带来了阻碍。
“我们也曾考虑通过开具搜查令、请求社区协助见证、强制开锁等方式进入房屋,但这样一来,经过一系列程序势必会导致腾房时间拖长,而且后续屋内物品的处置也会成为一个新的难题。”执行法官解释道。 山重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在公安部门的帮助下,执行法官找到了被执行人陈某的儿子,在对其做足思想工作后,陈某儿子主动将房屋钥匙交于执行法官。今年4月18日,屏南法院在参与宁德市两级法院统一执行行动中将该房屋交付于买受人。至此,该房屋腾房工作得到圆满解决。
“在执行实践中,往往需要面对许多预料之外的情形,而传统单一的工作方法有时难以达到预期效果。作为执行法官,应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创新工作思路,多路并进,公正优先,兼顾效率,推动执行工作取得新进展,使执行成果得到进一步巩固。”该院执行法官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