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蕉城法院探索可执行财产快处变现 着力提升小标的执行案件质效
2020-07-28 22:53作者:2019-6-25来源:
本网讯 为进一步提升10万元以下小标的执行案件执行质效,蕉城法院积极试行可执行财产快处变现工作机制,有效避免网络司法拍卖所客观存在的变现时间较长问题。
可执行财产快处变现工作机制主要适用于标的额在10万元以下、被执行人无其他被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被执行财产可直接变现且不损害他人利益,并已经得案件双方当事人书面同意进行快处变现的案件。在被执行财产被法院依法扣押后,案件双方当事人可以自行委托有关机构进行财产评估及交易。执行人员全程陪同监督,并配合做好可执行财产解押过户手续。对于执行财产变现后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的,法院将及时组织案件当事人进行调解,并督促被执行人及时履行剩余还款义务,并对在此过程中产生的纸质文件均复印存档备查。
该机制的实行有效减轻了申请执行人的执行费用开支,确保债务及时有效偿还,努力实现“案结事了人和”,同时有效杜绝乱作为、不作为等执行不规范问题,不断提升执行工作公信力。目前已采用该机制成功执行和解1件,从扣押财产至成功变现实现执行和解仅半日时间,得到执行案件当事人支持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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