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宁德
列入失信黑名单 痛失女儿抚养权
2020-07-28 22:54作者:2019-11-4 陈潇婷来源:
本网讯 日前,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一起离婚案件,夫妻双方都想争夺3岁女儿的抚养权,但经过一场“夺子大战”后,最终宁德中院二审裁定维持一审法院判决,孩子归由女方抚养。宁德中院之所以作出这样的裁定,其中一个原因便是:男方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2016年,阿昭(化名)与小丽(化名)登记结婚,婚后很快有了一个女儿。他们最初的婚姻生活还算幸福,但随着时间的推移,两人争吵不断,冲突愈演愈烈。 2018年8月,小丽一纸诉状递到了古田县人民法院,要求和阿昭离婚。
古田法院判决准予两人离婚,并将女儿交由小丽抚养。阿昭不服一审判决,向宁德中院提起上诉,想要夺回女儿的抚养权。
宁德中院受理此案后经审理认为,阿昭与小丽均系再婚,双方结婚之前均育有一子。阿昭的孩子归其抚养,已经成年,小丽的儿子归其前夫抚养,除女儿外,没有其他子女的抚养权,并且小丽已经做了绝育手术,应当予以优先考虑。此外,阿昭已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员名单,作为失信被执行人员,其生活中诸多消费行为均受限制,征信亦受损,不利于女儿的教育与生活,且其尚有债务未履行完毕。据此,宁德中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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