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宁德

男子赠情人25万 妻子起诉终讨回

2020-07-28 22:55作者:2019-11-27 姚雅莺来源:

本网讯 男子黄某婚内多次无偿赠与情人财物,数额高达25万元,其妻陈某发现后,向古田县人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判决该赠与行为无效。最终,法院支持陈某诉求。


原告陈某诉称,其与黄某于1998年登记结婚,后育有一女。2017年起,黄某与女子李某一直保持婚外情关系。其间,黄某通过多种方式转账给李某,共计25万多元。对此陈某一无所知,直到2018年年底,李某多次在网络社交平台上发布与黄某的暧昧信息,意图破坏黄某合法的婚姻关系。


被告黄某到庭辩称,其与李某原系一个石材厂的同事,后长期保持婚外情。2017年起陆续打款给李某买车作为礼物,现登记在李某名下的车尚有5万元左右的车贷未还完。


古田法院经审理认为,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该赠与行为系基于其与李某的婚外男女关系违反了禁止性规定。


据此,法院遂判决赠与行为无效,李某应偿还陈某钱款250834元及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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