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宁德

寿宁首起恶势力团伙案一审宣判

2020-07-28 22:55作者:2019-12-2 叶帮岩来源:

本网讯  11月26日,寿宁县法院一审公开宣判寿宁首起恶势力团伙案,被告人刘某海于2015年3月起,先后纠集刘某良、林某新等多人形成恶势力团伙,多次公然使用暴力、威胁及其他手段破坏民营企业生产经营,强揽运输业务,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刘某海被依法以强迫交易罪、敲诈勒索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八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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