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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安法院发出2019年首份人身保护令

2020-07-28 22:55作者:2019-12-18 吴进阳来源:

本网讯  日前,福安法院在受理一起离婚纠纷时,根据原告申请发出首份人身保护令。


原告杨某与被告林某于2000年认识,经自由恋爱后结婚生子。2016年6月,林某对杨某进行殴打后,杨某离家开始与林某分居生活,此后,林某不断发信息对杨某及家人进行威胁。为此,杨某向福安法院提出诉讼请求离婚。同时,杨某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申请禁止林某殴打、威胁、骚扰、跟踪杨某及杨某亲属。


福安法院经审查后,根据杨某提供的双方微信聊天记录等证据显示,林某在日常生活中经常对杨某进行言语威胁、恐吓等家庭冷暴力,能够反映其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遂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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