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宁德

防疫办案两不误,福安市法院为76名农民工追回劳动报酬212万元

2020-07-28 22:55作者:2020-3-30 黄健涌来源:

本网讯  近日,福安市法院为76名农民工追回劳动报酬212万元。


疫情防控期间,福安市法院在抓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利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快速执结一批涉民生案件,为76名农民工追回劳动报酬212万元,切实保障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福建省长汀县某建筑公司将承建福安市某小区的部分工程分包给李某,李某雇佣76名农民工进行施工,经多次催讨,均未结清工资。该系列案件经劳动仲裁委仲裁,裁定李某和该公司应当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该公司对其中46名农民工的仲裁结果不服,向福安市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撤销该仲裁裁决。福安市法院经审理后,裁定驳回了该公司的诉讼请求。此后,该公司上诉至宁德市中院,经二审审理,宁德市中院维持原判。文书生效后,该公司拒不履行给付工资的法定义务。3月5日,76名农民工向福安市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申请强制执行的劳动报酬总标的额达212万元。


受理当日,执行法官即通过执行网络查控系统,查询、冻结被执行人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工商银行、泉州银行等多个银行账户存款共计260余万元。因网络查控系统需自资金冻结之日起十五日后才可进行实施扣划,为在疫情期间充分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尽快将案款执行到位,两名执行法官遂驱车600多公里前往龙岩市长汀县对已冻结的金额实施扣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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