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越600公里的“隔空”执行
本网讯 “今年形势特殊,本来以为要等疫情结束,才能顺利拿到房产。没想到蕉城、上海的法官们这样‘给力’,两个多月时间就解决了我的困扰。”日前,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法院执行局与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执行局联动执行,跨越600余公里,“隔空”腾退一起矛盾纠纷较大的异地房产。当房产被顺利交付买受人郑某华时,郑某华大力夸赞道。
今年3月,蕉城法院通过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依法拍卖一起借款合同纠纷中被执行人彭某华、林某凤共有的位于上海市松江区泗泾镇江川南路的一处房产。该房产最终通过公开竞价,由买受人郑某华以人民币318.3万元的最高价竞得。可是,房子是彭某华、林某凤夫妻俩名下的唯一住房,面对房子被法院拍卖的事实,夫妻俩始终不愿接受,拒不配合法院腾房清场。
当时正值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关键时期,不宜组织执行干警远赴上海开展大规模清场行动。但及时腾空房产,又是买受人的迫切期盼。如何才能确保战“疫”、执行两不误?经过分析、研判,蕉城法院执行局发现,被执行人彭某华、林某凤在上海市松江区法院亦有诉讼案件需要执行,遂决定联合上海市松江区法院执行局共同协助执行。
“此次腾空,最大的难题在于房产为彭某华、林某凤夫妻唯一住房,一旦房屋被腾退清场,将对俩人的生活造成一定影响。”虽然无法前往上海执行,可对于案件的执行症结,蕉城法院执行干警已“把脉”知悉。为了促成房屋的尽快腾退,该院执行局最终决定采取“软硬兼施”的执行方式,通过电话联系,对被执行人彭某华、林某凤进行说服教育。“如果你们配合法院执行工作,可申请唯一住房的安置补偿费用。若不配合法院腾房交付房产,不但不能领取唯一住房的安置补偿费用,同时可以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一番释法明理,最终促成被执行人承诺自行搬离。
今年4月,上海松江法院在接到蕉城法院协助执行的请求后,组织干警前往执行现场监督被执行人腾房。5月29日,经过两地法院的协调配合,案涉房屋顺利腾空并交付买受人郑某华。
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关键时期,此次异地法院联动执行、“隔空”办案既做好疫情防控,最大程度减少人员流动带来的疫情传播风险,又做到有效腾空房产,及时维护了买受人的合法权益,真正做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