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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的回归线——福鼎市创新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模式

2020-07-28 23:13作者:蔡雪玲 林莹莹 2来源:
    面对辖区青少年犯罪日趋复杂,早在2006年以前,福鼎市检察院就成立了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组,专门负责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审查批捕、审查起诉工作,创建青少年维权岗,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2013年7月,成立未成年人刑事检察科(简称青检科),针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特殊性,以“捕、诉、监、防”一体化为路径,探索捕诉合一办案,附条件不起诉轻微犯罪未成年人,涉罪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刑事司法救助困难涉案未成年人、对未涉罪人员开展心理辅导等工作,形成了独特的未检工作“福鼎模式”。
少捕慎诉牵起回归线
    “养了4只猪,卖了3只凑路费接孩子回家过年。谢谢检察官让孩子洗心革面,从此走上正道。”春节前夕,福鼎市看守所未成年人亲情会见室里,3位来自云南的家长有着道不完的感谢。
     2013年4月,云南籍未成年人李小(化名)等5人在福鼎市因涉嫌抢劫罪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若以抢劫罪提起公诉,法定刑是三年以上。面对询问,这些孩子一脸稚嫩,诚惶诚恐,让人无法将他们与抢劫犯联系在一起。检察官了解相关背景后知道,五人均来自云南一个偏远贫穷的小山村,随同父母来到福建、广东等地打工,因为父母忙于打工无暇照顾,没钱吃饭,遂起意抢劫。
在办理李小案时,检察官们通过电访家长,对其年龄、案件定性、身心状况、成长经历、家庭环境、捕诉必要性六个方面进行特别审查,综合5人羁押期间的良好表现以及悔罪态度,在法庭上,向审判长提出减轻处罚的量刑建议,最终法院采纳了意见,判处为首的李小有期徒刑十一个月,判处其余四名未成年罪犯有期徒刑九个月。
“我保证今后认真听话,不再犯同样的错误。”服刑期满的时候,4个改过自新的少年郑重地在《帮教协议》上写下承诺。
怎样最大限度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最大限度挽救涉罪未成年人?这是未检科检察官们必须面对的严峻问题。未检科检察官林文绮说:“今年初,市检察院提出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实行捕诉合一、落实维权帮教、增进预防实效的“捕、诉、监、防”一体化机制的工作思路,对未成年人刑事诉讼‘特别程序’中未成年人社会调查如何进行,犯罪记录封存怎样衔接等多项规定进行了细化,形成了20余项细化制度的《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制度汇编》,主动牵头公、法、司等多家部门召开‘福鼎市未成年人司法保护联席会议’,出台《合适成年人参与未成年人刑事诉讼的暂行规定》、《未成年人与成年人共同犯罪的案件实行分案移诉、分案审理的意见》、《未成年人刑事诉讼法律援助工作的暂行规定》等文件,落实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政策,确实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市检察院坚持少捕慎诉、少监禁原则。去年以来,共进行羁押必要性审查12件21人,变更强制措施3人;开展刑事和解4件6人,作出不起诉决定3人,提出依法公诉但建议从宽处理3人;提出适用缓刑的量刑建议5件5人,均得到法院采纳。
办一个案子,救一个孩子
1月15日,在市公安局办证大厅,22岁的张呈(化名)高兴地拿到了《无刑事犯罪记录证明书》。
“我们注意到张呈有过缓刑历史,但他这种情形属于未成年人轻罪记录封存范围,依法应当给予开具”,市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副大队长唐宗勇说。17岁时因故意伤害罪而有过缓刑记录的张呈,此次参加某企业招聘,已经顺利通过笔试、面试,企业人事部门要他提供无刑事犯罪记录证明,这让他和家人犯了愁。没想到公安局很快就给开具了《证明书》。
为保障涉罪未成年人回归社会“零障碍”,市检察院对市公安局出具的刑事犯罪记录证明,存在与刑诉法封存制度相冲突的问题,发出检察建议,促使市公安局在《有无刑事处罚证明》中附注刑事诉讼法第275条规定,确保轻罪未成年人能够依法获得无刑事犯罪记录证明。
“不抛弃任何一个犯罪的孩子,不放弃任何一个可以挽救的未来。”为了让迷途羔羊重走正途,检察官们合力与家庭共寻挽救孩子之策、与学校共建帮教失足在校生、与企业共扶涉罪未成年人就业,帮助他们走出人生歧途,回到课堂、回归社会。
年仅16岁的王然(化名),因江湖义气持刀将他人捅成重伤。办案检察官通过社会调查,认为王然误入歧途很大程度上是其交友不良、一时冲动所致。而王然的家庭和学校可以配合做好帮教工作。市检察院未检科对其取保候审,与学校、家长共同观察、教育、帮扶,向法院提出适用缓刑的量刑建议,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三年。两年多来,王然在检察官、检察工作心理辅导员、家长、学校的帮助下努力改造自己,还参加电大法学专业学习,取得大专***。
“要想实现孩子的零障碍回归,需要社会各界合力帮扶,”未检科负责人林翼坦言,“我们多渠道搭建帮教平台,严格实施犯罪记录封存制度,开展对刑满出所未成年人实施教育救助工作,特定节日开展关爱慰问失足少年活动。让全社会都来关心失足未成年人,帮助他们在生活上解困、思想上解惑、行为上纠偏,让他们与普通公民平等享有学习、工作的成长、发展机会。”
检校共建精心缝织防护衣
“一宗真实的案例,一个发人深省的话题,一次深入浅出的法制教育,说给每一位学生,说给每一个家庭,说给每一所学校,说给全社会。”2013年11月,市检察院在市民族中学举行了《青春防线》光盘赠送仪式,播出第一集就深受同学们的欢迎。
犯罪学研究表明,控制犯罪最有效的途径是预防犯罪。尤其是青少年,其身心正处于成长发育阶段,人生观、世界观尚未成熟,可塑性强,开展法制教育,预防犯罪的预期效果较好。近年来,福鼎市检察院与13所中小学签定了“检校共建协议”,由“检察官宣讲团”担任学校的法制辅导员,以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为主题,结合典型案例,市检察院组织检察官宣讲团深入各个中小学开展寓教于乐的法制讲座、预防图展、模拟法庭活动,提升未成年人法制观念。几年来,举办面向在校生的预防讲座100余次,赠发预防手册5000余份。
去年市检察院举办了“法制在我心中,青春与法同行”教育图片巡回展,精心制作了45幅宣传展板,在福鼎市13所中小学展出,社会各界反映良好。同时,在中小学劳动基地建立青少年犯罪预防宣展室,制作宣讲光盘,通过校校通、班班通系统进行播放,扩大未检工作在全市的影响。
针对一些电子游戏厅、网吧、酒吧等娱乐场所违规接纳未成年人等问题,市检察院未检科向文体等部门发出检察建议,促使公安、文化、工商等部门联合开展专项整治活动;针对企业非法雇佣童工问题,检察院建议促使劳动管理部门加强监管工作;与工商部门联合开展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为全市青少年营造一个健康良好的校园周边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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