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宁德
健全“检调对接”机制 推动社会矛盾化解
2020-07-28 23:13作者:汪存双 2014-3-13来源:
“车岭车到天,九岭爬九年”,这是对寿宁交通闭塞的形象描述。由于经济、交通相对落后,一些民众法制意识淡薄,“宁人好讼”自古以来就成了寿宁形象的“代名词”。虽然刑事案件总量少,但与刑事诉讼关联的纠葛多、信访多、隐患多。寿宁检察院紧紧围绕“案结、事了、人和”的工作目标,更新执法理念,主动融入全县社会矛盾大调解体系,于2012年联合县法院、司法局、社会矛盾排查调处委员会制定了《关于建立检调对接工作机制的实施办法》,推行检察调解与司法调解、行政调解、人民调解衔接联动的“1+3”检调对接工作机制,最大限度地化解矛盾减少纠纷,促进社会和谐。
十五年前,大安乡竹毛洋村村民叶某搭乘同村陈某所驾柴三机时发生事故,造成叶某高位截瘫,至今卧病在床,生活不能自理。因客观原因未能立案,叶某家人成了信访“专业户”。经调查,寿宁检察院启动非讼调解机制,多次协同相关部门调查,认真听取双方意见,从细节中确定责任,最终促成双方达成协议,由陈某赔偿叶某15万元,分两次支付。2013年11月10日,该院院检察官到叶某家中,将交通事故赔偿的第二批款10万元现金送到叶某手中,成功调处了长达十五年未决的赔偿纠纷。
寿宁检察院充分运用宽严相济司法政策,将化解矛盾、满足当事人合理诉求置于重要位置,在结案之外,耐心细致“了事”,避免当事人无休止地纷争怨斗,虽然忙了办案人员,却减少了群众讼累。两年来,共启动检调对接化解矛盾46件59人,促成和解34件,调解达成赔偿金额295万余元。
十五年前,大安乡竹毛洋村村民叶某搭乘同村陈某所驾柴三机时发生事故,造成叶某高位截瘫,至今卧病在床,生活不能自理。因客观原因未能立案,叶某家人成了信访“专业户”。经调查,寿宁检察院启动非讼调解机制,多次协同相关部门调查,认真听取双方意见,从细节中确定责任,最终促成双方达成协议,由陈某赔偿叶某15万元,分两次支付。2013年11月10日,该院院检察官到叶某家中,将交通事故赔偿的第二批款10万元现金送到叶某手中,成功调处了长达十五年未决的赔偿纠纷。
寿宁检察院充分运用宽严相济司法政策,将化解矛盾、满足当事人合理诉求置于重要位置,在结案之外,耐心细致“了事”,避免当事人无休止地纷争怨斗,虽然忙了办案人员,却减少了群众讼累。两年来,共启动检调对接化解矛盾46件59人,促成和解34件,调解达成赔偿金额295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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