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宁德
检察长出庭支持公诉一起非法买卖、持有枪支案
2020-07-28 23:13作者:2016-9-26 阮彩铃来源:
本网讯 9月21日,福鼎市检察院宋江荣检察长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夏某某涉嫌非法买卖枪支罪、非法持有枪支罪一案,福鼎市法院院长王锦熙担任审判长,受邀十余名人大代表旁听庭审。
经查,2014年年底,被告人夏某某将自己非法持有的一支土铳卖给他人供打猎使用。2016年3月11日,被告人夏某某被抓获,同时在其住处查获夏某某持有的另一支土铳。经鉴定,以上两支土铳均为枪支。
在庭审过程中,宋江荣检察长依法宣读了起诉书、举证质证、并发表公诉意见,论证被告人构成犯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根据定罪事实及量刑情节提出量刑意见,并开展法制宣传。随后,合议庭采纳我院量刑建议,当庭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检察长出庭支持公诉是检察机关的一项业务制度,近年来,检察长、副检察长带头办案已成常态,提升了检察机关的公信力。
经查,2014年年底,被告人夏某某将自己非法持有的一支土铳卖给他人供打猎使用。2016年3月11日,被告人夏某某被抓获,同时在其住处查获夏某某持有的另一支土铳。经鉴定,以上两支土铳均为枪支。
在庭审过程中,宋江荣检察长依法宣读了起诉书、举证质证、并发表公诉意见,论证被告人构成犯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根据定罪事实及量刑情节提出量刑意见,并开展法制宣传。随后,合议庭采纳我院量刑建议,当庭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检察长出庭支持公诉是检察机关的一项业务制度,近年来,检察长、副检察长带头办案已成常态,提升了检察机关的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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