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宁德
滥用远光引车祸 不但害人还害己
2020-07-28 23:14作者:2017-2-10 黄锡顺 吴来源:
本网讯 “我开正三轮正常行驶,对面驶来的小车打来一束强光,使我视线一片模糊,撞倒一行人……”近日,寿宁县检察院办案检察官在讯问交通肇事犯罪嫌疑人占某时,他不无委屈地说。而尽管违规使用远光灯的小车驾驶人兰某不负刑责,但也付出了承担事故次要责任的代价。
1月17日,占某驾驶一辆正三轮载货摩托车途径301省道100KM+800M处时,与对面兰某驾驶的一辆小轿车交会。因兰某违规使用远光灯,导致占某视线模糊未看清前方路况,其驾驶的正三轮摩托车碰撞到在前方行走的行人林某,造成林某经抢救无效死亡。经交警部门认定,占某负本起事故的主要责任,而违规使用远光灯的兰某也付出了代价,负事故的次要责任。
近日,寿宁县检察院以涉嫌交通肇事罪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占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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