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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田县人民检察院批捕涉恶犯罪嫌疑人10名

2020-07-28 23:14作者:2018-8-9 魏华 黄丹来源:

       本网讯  日前,古田县人民检察院成功办理以黄某某为首的11名涉恶势力团伙案件,依法批准逮捕10名涉恶犯罪嫌疑人,对1名犯罪嫌疑人作存疑不捕。这起案件影响广泛,是一起典型的涉黑涉恶案件,也是古田县人民检察院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取得的一大战果。


       2017年6月份以来,以犯罪嫌疑人黄某某为首的11名恶势力团伙经常纠集在一起,以黄某某经营的酒庄为活动据点,采取暴力、威胁、软暴力等手段,先后实施寻衅滋事、聚众斗殴、故意伤害、开设赌场等违法犯罪行为,严重扰乱社会经济秩序和社会治安。


       黑恶势力影响社会治安和社会稳定,危害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而且还危及政权稳定。为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实效,古田县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批捕职能和法律监督作用,稳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


       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古田县人民检察院侦监部门充分发挥诉前主导作用,对涉嫌黑恶势力犯罪案件主动提前介入。通过提前阅卷、参加案件讨论会等方式对案件侦查、证据固定、案件报捕等方面展开全面指引,要求侦查机关严格取证程序,注重收集恶势力组织架构、每个成员涉罪行为等方面的证据,准确区分恶势力团伙与恶势力集团界线,逐案逐人梳理,列出详实提前介入引导侦查补证提纲,确保每个犯罪嫌疑人的涉罪证据确实充分。


       领导带头办案,统筹协调精准发力。古田县人民检察院成立了由检察长郑其文担任组长、3名员额检察官、2名助理检察官组成的办案组。郑其文检察长亲自参与提审并指导办案,统筹将办案组分成三组,运用“总—分—总”(即总体把握、分工负责、汇总梳理)工作模式全面审查案件事实与证据。在全面查清犯罪事实的基础上严格把握逮捕标准,形成200多页审查报告,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10人 ,对一名犯罪嫌疑人因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作出存疑不捕,做到不枉不纵。同时,从全案及个案证据两方面,提出53条捕后侦查取证事项,指导侦查机关捕后继续侦查完善案件证据。


       启动侦捕诉衔接机制,狠打黑恶势力犯罪。对性质认定存在争议时,古田县人民检察院及时启动侦捕诉衔接机制,邀请公诉部门参与案件讨论会,对案件存在的疑难点、案件审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后续补充侦查方向和要点等内容进行分析研讨,交流意见,统一思想,形成打击合力,从严从重打击黑恶势力。同时,将审查逮捕意见书、逮捕案件继续侦查取证意见书等文书移送公诉部门,便于公诉部门及时了解把握案情,适时介入侦查,持续监督、引导侦查机关取证,促进案件的后续诉讼环节有效衔接,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实效。


       黑恶不扫,社会难稳;黑恶不除,民心难安。古田县人民检察院将全面履行检察职责,纵深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决依法惩治黑恶势力,打赢扫黑除恶这场攻坚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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