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宁德
周宁县检察院对首例监委移送案件作出逮捕决定
2020-07-28 23:14作者:2018-9-14 许文昌来源:
本网讯 9月7日,周宁县检察院受理周宁县监委移送审查起诉的犯罪嫌疑人方某某涉嫌挪用公款罪一案,并于当日依法对犯罪嫌疑人方某某作出逮捕决定。据悉,这是周宁县检察院受理的第一起监委移送审查起诉案件。
今年8月14日,周宁县监委以涉嫌挪用公款罪,对犯罪嫌疑人方某某立案调查,并采取留置措施。为确保案件实现顺利衔接,周宁县检察院检察官提前介入、熟悉案情、审查证据,就案件定性、法律适用、案件移送等问题,与监委工作人员进行衔接,提出意见,并于案件受理当日作出逮捕决定。
目前,该案审查起诉工作正在依法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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