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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索派驻检察机制,寿宁县检察院在公安局设立侦查监督工作室

2020-07-28 23:15作者:2019-8-13 叶应利来源:

本网讯  为贯彻落实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会精神,寿宁县检察院率先在寿宁县公安局执法办案中心设立“侦查监督工作室”,通过刑事检察部门员额检察官轮流派驻的方式,前移监督“关口”,对公安机关刑事侦查活动进行全方位监督,促进执法规范化建设。


8月9日,寿宁县检察院副检察长魏朝龙、寿宁县公安局副局长何平共同出席侦查监督工作室揭牌仪式,并召开公检两家座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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座谈会上,双方就如何充分发挥“侦查监督工作室”的职能作用,深入开展对公安机关刑事侦查活动监督工作发表了意见。


那么,检察机关派驻公安机关执法办案中心侦查监督工作室是做什么的呢?


检察机关派驻公安机关执法办案中心侦查监督工作室,也就是所说的派驻检察机制,是检察机关在公安机关设立的派驻办案组织(非派驻机构),主要负责发现立案、侦查活动监督线索并开展调查核实等工作,公安机关也可以邀请派驻检察室的检察官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参与疑难案件讨论等。


派驻中心检察室有那些作用呢?

1、纵向延伸监督触角

以往,检察机关对公安机关侦查活动的监督线索主要集中在审查逮捕或审查起诉阶段对公安侦查卷的审查,而对于审查逮捕之前的监督线索较少。而设立侦查监督工作室后,检察机关就可以对公安机关立案至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这段时间进行监督,实现了侦查监督触角纵向的延伸。


2、横向拓宽线索来源

以往,立案和侦查监督的线索来源主要是来自于办案部门发现和当事人的控告,而依托侦查监督工作室,可以通过查看公安机关网上执法办案平台、查阅卷宗、召开座谈会、接受群众来访等方式发现立案和侦查监督的线索,拓展了线索来源渠道。


3、构建新型检警关系

检察机关与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目的与追求是一致的,都是为了更好地打击犯罪与保障人权。派驻侦查监督工作室作为公安机关执法办案的一种外部监督,与其自身不断追求规范化、谋求创新发展的要求也是相符合的,公安机关的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实质上是一种内部监督,公安机关通过内外部监督同向发力,才能在最大程度上保障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真正实现双赢效果!


今后,寿宁县检察院将积极履职,全面深入开展侦查活动监督工作,力促公安机关办案规范化水平,实现“双赢、多赢、共赢”的监督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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