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宁德
寿宁县检察院“阳光司法”助推检察关怀
2020-07-28 23:15作者:2019-9-9 缪晓玲来源:
本网讯 “非常感谢检察院对我们家庭的关怀”“真没有想到能拿到这笔钱,解决了我们家庭的燃眉之急,谢谢检察长”……8月27日,申请人从寿宁县检察院检察长林晖手中接过2万元司法救助金时表达了感激之情。
今年3月间,手臂残疾的申请人叶某因房屋被叶某海(脑炎后综合征二级精神病患者,限制刑事责任能力人)烧毁,暂住在简易搭盖的楼棚内。案发后,因加害人没有赔偿能力,叶某无法通过诉讼获得赔偿,致使低保贫困的家庭生活更为困难。根据叶某的申请,寿宁县检察院以“阳光司法”的办案理念及时启动司法救助程序,为申请人申报落实国家司法救助金2万元。
近年来,寿宁县检察院将首办责任制落实到国家司法救助中,充分、及时地履行司法救助职责,积极探索多元化救助,为“因案致贫、因案返贫”的贫困群众提供有效司法救助。2018年以来,共对4名低保贫困受救助对象发放国家司法7万元,助力脱贫攻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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