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霞浦县检察院公诉一起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件
2020-07-28 23:16作者:2020-4-14 谢文霞来源:
本网讯 近日,霞浦县检察院公诉一起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该案被告人滥用抗生素为鱼苗治病,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经查,2018年1月份,被告人陈某某受聘到霞浦县某育苗场担任技术人员,负责大黄鱼苗种养殖的技术指导。2018年2月份,被告人陈某某在明知氯霉素禁止在水产养殖过程中使用的情况下,为治疗该育苗场大黄鱼苗种的白点病,与该育苗场经营者陈某(另案处理)商议,将氯霉素药品添加到饵料中,用于投放喂养该育苗场的大黄鱼苗种。
福建省海洋环境与渔业资源监测中心两次对该育苗场车间的大黄鱼苗种进行抽样检查,均检测出氯霉素。后上述涉案大黄鱼苗种均已被无公害销毁。
霞浦县检察院经审查认为,被告人陈某某违反国家规定,伙同他人在水产养殖过程中使用禁药,其行为涉嫌构成生产有毒、有害食品罪。该院于4月7日向霞浦法院提起公诉。目前,该案正在法院审理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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