蕉城区检察院:别让“爱宠”成“害宠”
夫妻网上倒卖陆龟涉嫌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
本网讯 日前,蕉城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特大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系列案件14件17人。
吴某原是一名普通的爬宠爱好者,时常关注网络上关于陆龟的信息,学习陆龟养殖技术,了解陆龟的市场行情。2017年初,吴某在发现陆龟交易中的高额利润后,便打起了牟利的主意,在无合法许可证的情况下,充当中介代理,兜售陆龟。通过微信群转卖苏卡达、辐射、豹纹等陆龟,从中赚取差价。
2018年6月至9月期间,吴某向莆田、广东卖家购买陆龟。随后其妻也入伙,在网络上发布消息,联系买家和代理,以微信、支付宝等方式收款,并使用编造的假名,通过快递邮寄,将陆龟出售到全国各地。2018年12月27日,吴某夫妻被宁德市人民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随着吴某夫妻到案,公安机关通过深挖犯罪线索,一举抓获上家林某等人,以及其他卖家王某、彭某等5人,到案买家6人,快递员2人。
检察官提醒,宠物爱好者不要因猎奇心理购买异类宠物,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饲养方式都很复杂,别让“爱宠”变成“害宠”。若在网络上发现有涉嫌非法买卖、运输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应当及时向当地野生动物保护部门及公安部门报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指出: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2020年2月11日,蕉城区人民检察院向快递监管部门发出《检察建议书》,要求督促快递企业严格执行收寄验收制度和实名登记制度,监督指导快递企业进行从业人员法律基础培训,并探索建立活体申报制度。4月15日,宁德市、区两级检察院组织相关部门、各快递公司召开公益诉讼诉前圆桌会议,相关监管部门对落实检察建议提出整改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