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首批!司法文明研修中心实践基地落户这里
本网讯 推进司法文明研修中心建设,建设更高水平的司法文明,是福建法院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践行人民至上理念、不断推动新时代福建法院工作上新水平的内在要求,是贯彻落实福建高院深化“两重”工作和“七大体系七大工程七大行动七大中心”的必然要求。对此,寿宁法院党组高度重视司法文明研修工作,紧跟福建高院部署,积极开展探索实践,被选定为福建法院司法文明研修中心实践基地两个试点单位之一。
8月26日下午,寿宁法院举行“福建法院司法文明研修中心实践基地”揭牌仪式,这也是全省法院首批揭牌的实践基地之一。福建高院干部教育处处长、一级调研员董宇,寿宁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吴传洪,寿宁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林松涛等领导嘉宾共同出席了揭牌仪式,并一同参观建设当中的司法文明研修馆,实地感受寿宁法院司法文明建设进展情况。
仪式结束后,与会领导为寿宁实践基地高级顾问、特约研究员代表颁发聘书。随后召开座谈会,就实践基地建设推进情况进行汇报讨论。
董宇处长向特约研究员、兼职研究员等相关人士对司法文明研修中心实践基地工作的大力支持表示感谢,相信他们必然会为实践基地早出成果起到十分积极的推动作用。同时对寿宁实践基地推进情况表示充分肯定,并强调三点意见。
认真学习贯彻省高院吴偕林院长重要批示精神。延伸法院司法职能,做好实践基地文明研修工作,着力诉源治理,强化联动化讼,以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学习贯彻为动力,进一步融入基层社会治理大格局,真正适应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求。
注重对冯梦龙无讼文化的传承创新与发展。将优秀传统文化与审判文化、司法文明有机融合,与冯梦龙文化研究机构、党委宣传部门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互相搭台,为司法文明集智融慧,为司法文明赋能拓源,推进实践基地一体化建设和资源共享,实现实践基地的实质化、开放性运作。
司法文明研修要紧紧围绕审判本职工作。要认识到司法文明研修服务于审判执行工作质效提升、维护法院形象和法官形象、增强人民幸福感和获得感的功能作用,加强对“司法有温度”的研修工作,如“荣誉天平仪式”的规范设计等,将好的审判做法纳入司法文明研修,结合红色下党、地方特色等,进一步推动寿宁法治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