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寿宁县检察院建立教职员工入职查询机制

2020-09-06 14:45作者:张文锈来源:

本网讯  近日,寿宁县检察院联合县公安局、教育局、文化和旅游局制定《寿宁县教职员工入职查询工作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规定》)。该《规定》对防范教职员工“带病”入学,从源头上预防教职员工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具有重要作用。

 

《规定》主要体现三方面特征,一是查询对象覆盖全面。全县中小学校、托幼机构、校外培训机构、体育竞技机构招录、聘用、聘请与未成年人有接触的教学人员、行政人员、勤杂人员、安保人员、保育人员、看护人员等六类教职员工均需要进行入职审查。二是查询单位分工明确。寿宁县检察院、公安局依托全国违法犯罪人员信息资源库、全国在逃人员信息库、禁毒信息综合应用系统、检察机关案件管理系统对全县教职员工入职前涉罪信息进行查询。寿宁县教育局、文化和旅游局依照权限统筹、指导全县教职员工入职前犯罪信息查询申请工作。各单位均安排专人负责入职查询工作。三是查询结果分类处理。有性侵和涉毒违法犯罪记录的,一律不得建立劳动关系或人事关系;因故意犯罪被刑事处罚的,原则上不得建立劳动关系或人事关系;有相关案件正在办理中的人员,暂缓招录工作,待相关案件处理完毕后再决定是否招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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