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宁德
福鼎一男子流窜两地 专挑红白喜事期间盗窃
2020-11-18 17:44作者:admin来源:
本网讯 近日,福鼎法院审结一起盗窃案。被告人钱某改潜入正在操办喜事或丧事的民房内盗窃,三个月内作案三起,共盗得财物137072元,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十个月。
2019年11月,被告人钱某改从瑞安市前往高楼镇时,途中见一户人家正在举办婚礼,便下车走进被害人家中,将二楼卧室里的70000元现金(婚礼收取的部分红包款项)盗走。次日将其中的64800元存到银行,剩余部分放入随身携带的包内。
2019年12月至2020年1月,被告人钱某改先后两次在福建省福鼎市趁他人家中举办丧事之机进入被害人卧室,共盗得51000元现金、八件黄金首饰及两枚纪念币。其中,八件黄金首饰共卖得9200元,现金存银行。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钱某改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入户窃取他人财物,情节恶劣,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考虑被盗财物已追回,结合其累犯及坦白情节,遂依法判决:被告人钱某改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十个月,并处罚金6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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