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寿宁检察院尝试轻刑犯罪案件批准逮捕合议制

2020-11-27 16:57作者:admin来源:

       本网讯  “理念一新天地宽”。司法办案理念应与时俱进,早期的构成犯罪即批准逮捕,到现在的“少捕慎诉”,彰显了检察机关在追诉犯罪的同时,更加重视司法人权保护、社会和谐的维护和公平正义的守护。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军在2020年全国检察长会议上明确提出要“进一步降低逮捕率、审前羁押率,能不捕的不捕,能不羁押的不羁押,有效减少社会对立面”。

 

      为落实“少捕慎诉”的司法理念,近年来,寿宁县检察院积极转变司法理念,强化责任担当,充分放权,鼓励检察官在办案中,慎用逮捕权,依法提出不捕、不诉的意见。今年1至10月寿宁检察共受理审查逮捕案件45件77人,经审查,不批准逮捕9人,其中证据不足不捕1人,无社会危险性不捕8人。不批捕比例中,无社会危险性不捕占比88.89%,居全市第一,充分体现寿宁检察落实新司法理念的成效。为进一步提升批准逮捕案件质量,慎用批准逮捕权,寿宁县检察院制定出台《关于轻刑案件实行逮捕合议制的规定(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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