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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款后被“海运代理”拉黑 宁德蕉城警方破获一起合同诈骗案

2021-04-29 16:44作者: 龚丽雯 阮巧芬来源:

        本网讯  “正因为你们认真负责的工作精神,兢兢业业的工作作风,此案得以快速有了结果,再次感谢你们为人民财产安全所做的工作。”日前,汤女士代表宁德某公司将一面写着“感谢人民好警察 尽职尽责解民忧”的锦旗和一封感谢信送到宁德市公安局蕉城分局经侦大队,以感谢民警为他们追回被骗的货运款十余万元。
 
        2020年12月,宁德某公司急需一艘货船将货物运载至上海。业务员小陈通过微信发布寻船信息,不久后,“海运代理”赵某主动联系小陈,表示可以提供船只,并提供了船主小金的身份信息。由于海运行业大多通过微信发布寻船信息,且交易流程都在微信进行,小陈并未察觉异常,以每吨26元的价格与赵某签订电子合同。交付10万余元定金后,小陈收到赵某支付船主小金运输定金的转账截图。几天后,货船到达上海关口,赵某联系小陈要求支付货运尾款20余万元。然而,在小陈依约支付完尾款后,赵某却迅速将其微信拉黑了。由于公司急于卸货,小陈几经辗转联系上实际承运货物的货运船主,得知船主并非小金,也未收到尾款。意识到自己很可能被骗,小陈向实际承运人支付了货运尾款,随后该公司立即向蕉城警方报警求助。

        接警后,经侦大队立即展开调查,发现赵某曾在海运行业工作,熟悉行业人员的操作流程,掌握船主、物流公司等人脉资源。由于案情复杂,且牵扯多家海运代理公司,时逢周末,民警加班加点向受害人收集聊天记录和交易凭证,固定相关证据。
 
        经初步研判,民警发现赵某一方面承接货运生意,将实际承运的货运船主信息伪造成好友小金。在小金毫不知情的情况下,赵某将钱款转入小金账户,造成交易成功的假象。另一方面,他又联系实际承运的货运船主,承诺以每吨27.5元的价格运输货物,并支付了部分定金。几天后,货船抵达上海关口,赵某要求小陈支付尾款,当拿到20余万元尾款后潜逃。
 
        民警多次前往浙江舟山开展走访摸排工作。经调查,赵某因生意失败负债累累,打工的薪酬不足以维持其日常巨额花销。多名债主频繁催促赵某还款,他无计可施便动起了歪脑筋。为逃避警方侦查,赵某将20余万元的货运尾款分多笔转入好友账户,并试图通过多层银行账户划转完成“洗白”用于还债。民警逐一对赃款经手的群众进行走访,发现多名群众基于对赵某信任,并未过问详细情况。通过调查取证结果,经侦大队于3月7日将赵某列为网上在逃人员。3月11日,民警赶赴浙江舟山,在当地警方的配合下带回犯罪嫌疑人赵某,及时冻结赃款10余万元。

        目前,犯罪嫌疑人赵某因涉嫌合同诈骗罪被公安机关依法执行逮捕,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警方提醒:
        企业工作人员在办理业务时,凡涉及资金问题,请务必保持清醒头脑,提升甄辨意识,不轻易与不了解的公司或个人签订合同。签订合同前,可利用“天眼查”“企查查”等软件进行企业背景调查,并严格审查合同的各项条款,决不能含糊不清或模棱两可。如不慎被骗或遇可疑情形,请注意保存证据,立即拨打110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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