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安法院:节前拘传56人,执行到位300万余元
本网讯 为维护当事人胜诉权益,严厉打击规避执行、逃避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失信行为,福安法院精准发力,开展节前专项执行行动,以雷霆之势兑现胜诉权益,让胜诉当事人安心过年。
案例一
2020年,刘某与孙某达成口头约定食材供货协议,孙某依约供货后,刘某尚欠货款1.5万元未付。因多次催讨无果,孙某遂诉至福安法院,要求刘某支付货款。经法院调解,双方于2024年3月达成分期还款协议。其后,刘某仅支付4000元货款便杳无音讯,孙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2026年2月3日,孙某向法院提供了刘某每日夜间在泉州市惠安县某处摆摊的重要线索。当日,执行法官立即驱车前往该处,经过3个多小时的蹲守,终于在当晚7时许找到摆烧烤摊的刘某。

面对突如其来的执行法官,刘某仍辩称没有还款能力。执行法官要求其出示营业流水,并严肃告知其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严重后果,在司法拘留的威慑下,刘某当场联系亲属筹措资金,全额支付拖欠的1.1万元货款,该案得以顺利执结。
案例二
2020年1月至8月间,黄某虚构投资项目,骗取陈某、林某投资款10万余元。2023年11月,福安法院以诈骗罪判处黄某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扣除案件办理过程中已返还陈某、林某的投资款外,黄某还应返还陈某3.7万元。2024年5月,因黄某迟迟未返还,陈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多次致电黄某,要求其主动履行还款义务,但黄某均以无收入为由拒不履行。

2月9日,陈某向法院提供了黄某在福安某街道摆摊卖卤味的线索。当晚,执行法官前往黄某的摊位,将其拘传回法院,在法官宣读拘留决定后,黄某一改此前身无分文的说法,立即找家人凑齐3.7万元款项,案件当场执行完毕。

此次专项行动,共拘传被执行人56人,累计执行到位金额300万余元。一批长期拖延、拒不履行的案件得以快速推进,有效震慑了失信被执行人,彰显了法院打击拒执行为、维护法律权威的坚定决心。
下一步,福安法院将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常态化开展集中执行行动,不断加大查人找物、财产处置与惩戒力度,更快更好兑现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让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更加可感可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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