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安

两车相撞引纠纷调解员“三心”化干戈

2020-07-29 08:59作者:佚名来源:
    10月9日上午,家住安徽省潜山县的出租司机郑某来到福安市道路交通事故调解中心,把特地制作的一面写着“化干戈为玉帛”的锦旗,交给该中心人民调解员,以感谢该中心快速而公正地调处交通事故。
    原来,8月25日,郑某驾驶出租车沿104线国道从赛岐牛兜往高速口方向行驶时,因未注意观察路面情况,碰撞前方吴某骑的人力三轮车(载有两名乘客),造成两名乘客受伤的交通事故。事后伤者被送往福安市医院救治。经医院救治出院后不久,当事人申请至调处中心调解。调处中心人民调解员立即召集双方人员进行调解。
    在双方经济赔偿要求悬殊,无法达成协议的情况下,调解员用“三心”方式调解,一是“热心”,使双方增加信任感。二是结合情理法并重方法,“耐心”地宣传劝说。三是“公心”,不偏不倚、公正、合理深入人心。就在此案达成协议之际,吴某突然提出赔偿要求,称三轮车损坏要赔偿3500元,人员受伤也要求赔偿。
    经了解,年逾花甲的吴某是个单身汉又是低保户,没有能力赔偿,这下可犯难了。因郑某系安徽人刚到福安驾驶出租车,且还要养一大家子,所以经济比较困难。人民调解员不厌其烦地做吴某和郑某的思想工作。经过人民调解员多次苦口婆心地协调解说相关法律规定,双方终于达成协议。郑某同意赔偿吴某受伤及车损6000元。可是在旁另外两名受伤乘客对此赔偿有不同的看法,要求增加赔偿额度,经过多次调解再增加680元以此结案。这起交通事故赔偿纠纷终于划上圆满句号。
    郑某对人民调解员亲和的工作态度表示非常的满意,说虽然从安徽千里迢迢到福安谋生,人生地不熟的,发生交通事故后不知怎么办好,但在福安的道路交通事故调处中心处理期间,大家态度这么好,有到了家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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