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鼎法院“闽东利剑·惠民安商”执行专项行动
本网讯 为进一步加大司法公开力度,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近日,福鼎法院组织开展“闽东利剑•惠民安商”百日执行攻坚行动,共出动执行人员50人,聚焦民生保障、行政非诉、涉企纠纷等重点案件,以公开透明的执行过程传递司法温度与力度,让公平正义可感可及。
司法建议规范裁量 刚柔并济助企发展
本次行动首站,承办人带队聚焦一起行政非诉执行案件,前往福鼎市龙安某食品店开展回访工作。
案情回顾:2019年9月,福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因该食品店销售超过保质期的面包、进货时未查验许可证等,对其作出责令改正、没收涉案产品、罚款5万元的处罚决定。后经营者杨某缴纳1万元罚款,剩余4万元迟迟未缴,案件进入执行程序。
执行过程中,经审查发现,被执行人系初次违法,涉案产品货值金额小,且未造成实质社会危害后果,原处罚罚款幅度与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及危害程度不相适应,不符合过罚相当原则。为此,法院向福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出司法建议,督促其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后续,市场监督管理局采纳该建议,决定免除被执行人剩余4万元罚款的缴纳义务。

回访现场,执行人员向经营者杨某送达结案材料,详细了解店铺经营现状,并认真听取其对法院司法建议、监管部门执法工作的意见。下一步,福鼎法院将持续加强与行政部门的沟通联动,督促行政机关在执法过程中兼顾力度与温度,在严格执法的同时充分释放人文关怀,为小微企业健康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亲和型”执行机制 退休金案款“当月冻当月领”
近日,福鼎市人民法院创新建立的“亲和型”退休金扣划与发放执行机制成效显著,实现了退休金执行案款“当当月冻当月领,执行案款简单清”的良好效果,有效破解了涉退休金执行案件的现实难题。

执行现场,福鼎法院根据具体案件制作了3个分配方案,并向8名当事人进行送达,得到了当事人的认可。
在执行实践中,大量案件的被执行人除部分退休金外无其他可供执行财产,传统执行模式流程繁琐、案款滞留时间长、当事人办事不便。为此,福鼎法院在现行法律框架内积极探索,构建了以金融机构为协助主体的“人民法院统一管理、金融机构协助扣发”新型协作机制。
该机制通过设立专项协助执行机制、设置专属岗位、专人全程跟进、优化法律文书、全程监督管控等五项具体举措,推动“当月冻当月领,执行案款简单清”目标落地。实施后,案款在法院账户平均滞留时间缩短至7-15天,发放效率大幅提升。
为确保当事人知情权,法院采用短信、电话、司法专递及公告栏公示等多渠道通知方式。同时,通过提前固定收款账号、为外地债权人组建工作群线上办理等方式,进一步简化了签收与领款流程,便利了各方当事人。目前该机制运行平稳并有效管控案后的188个退休金银行账户,善意保留188位被执行人可以灵活支取每月生活保障费,依法保障600余位申请执行人定时领取执行案款,同时该机制也被人民法院报刊载。
这一机制既保障了申请执行人胜诉权益的及时实现,也兼顾了对被执行人生存权的尊重,体现了执行工作的司法智慧与人文关怀。
灵活执行渔排追偿案 护航水产养殖行业发展
本案系一起追偿权纠纷,被执行人卞某为养殖户,因养殖需要向银行贷款,后无力偿还,由某融资担保公司代为清偿。该公司依法取得向卞某的追偿权,并有权就抵押物渔排及养殖证的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优先受偿。

诉讼期间,原告已采取诉中保全措施。法律文书生效后,法院组织执前督促团队开展执前督促工作。因卞某始终未履行还款义务,法院邀请海洋渔业主管部门共同前往其渔排设施进行现场评估盘点,制作查封、扣押清单并张贴查封公告。
考虑到福鼎海域渔排均为此前海上渔排整治工作时标准化建造,执行法官调取当时的相关建造资料,确保评估准确合理,同时与卞某充分沟通,最大限度减少对存鱼及养殖活动的影响。
后续,除依法推进拍卖程序外,法院还将与申请执行人某融资担保公司、市水产养殖开发公司保持沟通,针对渔排设施可能流拍的风险,共同协商以物抵债、统一回收管理等灵活方案,力求高效推进执行,保障各方合法权益,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法官表示,大黄鱼养殖等水产行业易受市场行情、生态环境波动影响,从业者应强化风险管控意识,遇债务纠纷时秉持诚信原则与债权人积极协商;债权人也可对有造血能力的养殖户给予合理时间周期,通过协商和解等方式,共同推动养殖行业实现健康循环发展。
下一步,福鼎法院将继续深化“执行规范提升三年行动”,推动执行工作更加规范化、智能化、人性化,努力让每一份生效判决落地有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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